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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訊 南都記者昨日獲悉,廣州市物價局日前已將廣州市優化調整停車場差別化ARMANI收費方案以及成本監審報告送達聽證代表手上。由廣州市價格成本調查隊出具的《廣州市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經營成本監審報告》中顯示,一類地區的室內、露天、路內(即咪表)、內街內巷停車場每月每個車位成本分別為5 6 9 .8 1元、3 4 7 .17元、470 .77元和179 .41元。
  成本監審報告對廣州市一、二、三類地區的各個類別停車場成本進行抽樣,按照室內、露天、路內、內街內巷四個類型進行區分,共抽取4 4 9個停車場,車位覆蓋全市各行政區和各類停車位。停車場經營成本包括直化療飲食注意接成本、間接成本以及稅費。
  記者發支票借款現,與室內、露天、內街內巷停車場支出不同的是,路內停車場(咪表停車場)需繳納“行政事業收費”一項,納入直接成本核算中。
  “行政長灘島事業收費”全繳財政
  從《廣州市2010-2012年路內停車場經營成本明細表》可見,一、二類地區路內過去三年的“行政事業收費”價格一致,均為245機車借款.83元/月·車位,三類地區2010年“行政事業收費”為87.11元/月·車位,2011年為87.98元/月·車位,2012年為87 .05元/月·車位,三年平均87.38元/月·車位。
  一、二、三類地區路內停車場平均成本費用合計分別為470 .77元/月·車位、461.20元/月·車位和287.65元/月·車位。據此計算,“行政事業收費”一項的支出,占了路內停車場成本最高達53.3%,也是整個成本構成中,占比最高的一項支出。中心城區每個車位一年的“行政事業收費”支出最高為2949.96元。
  所謂“行政事業收費”是什麼?記者向停車場經營企業核實,“行政事業收費”即“停車場經營者上繳財政的錢”。這意味著,停車場每月的成本支出過半交給了政府財政。聽證代表、廣州停車場協會會長潘國璠告訴記者,路內停車場占用了公共市政路,成本須分別向市財政和區財政上繳經營權使用費和占道費。
  潘國璠特別指出“還有部分費用沒有列進成本監審表”,按照目前一類地區成本470 .77元/月·車位計算,“遠不止這個數,一類地區每個車位成本應該是1100-1200元左右”。他表示在聽證會之前可能會提請物價局做出糾正。
  “漲價後錢政府收壓力在企業”
  咪表停車場漲價被認為是停車收費調整中漲價“最狠”的。按照兩套聽證方案,方案一的一類地區收費每小時最高18元,比現行標準高8元,方案二的一類地區收費每小時最高22元,比現行標準高12元。
  “原來10元一個小時,如果加到18元一個小時,8元全部交給政府。壓力就在企業身上。”潘國璠坦言,漲價幅度如果太高,萬一有車主違規逃費,不肯按新標準交18元停車費,要麼導致企業虧本,要麼車主和收費員產生肢体衝突。即使這次聽證會後咪表停車場收費提高,“也不是落入經營企業的口袋”。他還透露,有關部門已提前“透風”,漲價後要提高咪表經營企業上繳財政的部分。
  每年約2億財政收入去哪兒了
  廣州市物價局方面也明確表示,對於咪表停車場的增收,廣州市將重新評估核定咪表停車位上繳市財政的經營權有償使用費標準,做到應收盡收,將增收部分納入財政,統籌用於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城區外圍換乘停車場建設。
  按照廣州市物價局公佈的截至2013年11月,全市共3.5萬個路內停車位計算,路內停車場經營者每年上繳財政的資金約為2億元。2億資金去哪兒了?目前說法只是籠統的“改善公共交通”和未來要建設換乘停車場。
  廣州市政協委員曹志偉日前呼籲,經審批的路邊占道停車場收費應統一納入財政預算收入,並且每年報市人大審核,讓車主瞭解多收的資金花在哪裡,讓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獲得實惠。“占道停車場的收入只能用於改善交通設施和作為政府財政投入新建公共室內停車場,逐步用新建永久的公共室內停車場替代臨時的占道路邊停車場。並要求公開咪表停車收費去向。”
  焦點
  潘國璠強調“還有部分費用沒有列進成本監審表”
  沒列入成本監審表的
  費用到哪裡去了
  《廣州市2010-2012年路內停車場經營成本明細表》顯示,一、二類地區路內過去三年的“行政事業收費”價格一致,均為245.83元/月·車位,據此計算,中心城區每個車位一年的“行政事業收費”支出最高為2949.96元。
  南都記者從2007年路內停車場收費調整聽證方案中查到以下內容:目前經營路內停車場的有廣州電子泊車有限公司和廣州德生咪表有限公司兩家公司,採取投標方式取得中心城區停車位的經營權,除投標確定的道路經營權有償使用費2800元/車位·年,另外還需向市政部門繳交0.5元/平方米·天的道路設施使用費(俗稱“占道費”),每個車位每天6.6元,每年2400元。
  據此計算,每個路內停車位每年須上繳合計5200元,這一數據得到廣州電子泊車公司負責人確認。然而,這數字遠高於成本監審表提到的每個車位一年“行政事業收費”2949.96元。這當中2250.04元的差價在哪裡?聽證代表、廣州停車場協會會長潘國璠強調,“還有部分費用沒有列進成本監審表”。
  統籌:南都記者 趙安然
  採寫:南都記者 趙安然 魏凱 馮葉 陳傑生  (原標題:穗一二類地區咪表停車場 政府收費占經營成本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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