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徐向良
  7月23日,雲南省司法廳召開省人大重點建議面商會,就雲南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重點建議《關於加強法律顧問工作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進行面商。會上,建議辦理單位雲南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馬繼延就辦理情況作了彙報說明。
  建議提出,縣級以上政府全部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國有重點企業儘快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中小企業、民營企業逐步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建立政府法律顧問發揮職能作用和企業法律顧問為企業進行法律體檢、開展法制宣傳和法律培訓的長效機制;落實政府購買法律服務制度,將律師擔任政府及社區法律顧問以及從事公益性法律服務所需經費,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給予經費保障。
  會上,馬繼延就雲南省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立情況,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情況,律師擔任企業法律顧問情況等,向與會的雲南省十二屆人大代表作了詳細的彙報說明。
  馬繼延介紹,目前在52個省級政府部門中,有31個部門建立了法律顧問制度,雲南全省16個州市政府均已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全省129個縣(市、區)政府有101個建立了法律顧問制度。在司法廳的推動下,全省30所監獄和14個戒毒所全部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全省共有執業律師7000餘人,截至2013年底,全省律師共擔任各級政府及政府部門法律顧問1089家,擔任各類企業法律顧問5933家,代理企業合同糾紛案件5800餘件。
  “力爭用3年時間,基本建立起覆蓋全省城鄉的法律顧問體系。”馬繼延表示,雲南省級有關部門將加強協調配合,從健全政府法律顧問機構,加強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積極推進企業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加快推進城鄉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法律顧問在事前防範、事中控制、事後協調的決策防控機制建設中的作用,完善法律顧問經費保障等方面扎實推動法律顧問工作取得實效。
  會上,建議協辦單位相關負責人、雲南省司法廳相關處室負責人還針對人大代表提出的相關問題進行瞭解答。代表們認真聽取了彙報及相關部門答覆,對省司法廳辦理建議工作表示肯定,並提出建議。
  雲南省十二屆人大代表、雲南警官學院副院長孫學華表示,雲南省開展的法律顧問工作還不夠全面和完善,還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不夠,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有待深化,政府法律顧問推進不夠,企業法律顧問設立不足,法律顧問發揮作用較小等問題。
  孫學華建議,進一步擴大公司律師試點範圍,促進企業依法經營;建立政府法律顧問發揮職能作用的機制,建議法律顧問在政府重大決策、行政行為、合同行為之前提出法律意見,進行合法性評估,並參與政府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群體性涉法上訪案件;建立長效機制,促進法制政府建設;建立企業法律顧問為企業進行法律體檢、開展法律培訓長效機制。
  (原標題:三年基本建立城鄉法律顧問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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