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衢州10月25日電(見習記者 施佳秀 通訊員 方樹萱)未成年少女輟學混跡網吧,為“出門賺大錢”入戶搶劫房東老太,10月25日,記者從浙江衢州開化法院獲悉,該院判決該起入戶搶劫案件,該少女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
  1996年出生的李琳(化名)生性愛玩,她在初一未讀完時即輟學,混跡於網吧上網打游戲。念叨著讓朋友王鵬(化名)帶她出門見世面賺大錢,王鵬拗不過她的央求,只好說,那你帶足出門的路費,我領你出去見見世面。
  “我媽最多只給我50塊。”李琳告訴王鵬。
  “那怎麼夠,去趟杭州的路費都不夠,你還是在家好好讀書吧。”王鵬順勢推脫。
  李琳腦海裡盤踞著的都是出門賺大錢的想法,如何湊足路費成了心頭一樁大事。“原來的房東奶奶是獨居的,可以問她‘借點錢’”。
  9月8日凌晨5點,通宵游戲的李琳藉口外邊天太黑,讓王鵬送她回家。當車子行至被害人江奶奶家門口時,李琳下車,並讓王鵬在外等候。
  天剛亮,看見徑自來家的李琳,江奶奶防備地問她來乾什麼,李琳就說想問奶奶借點錢。江奶奶一口回絕並將李琳趕出家門。
  不死心的李琳再次溜進門,一路尾隨江奶奶向其借錢。再度遭拒後,李琳直接將手伸進了江奶奶的褲袋掏錢,併在江奶奶反抗時用手壓住了其雙手,拿走了掉出褲袋的1000餘元現金和一塊老式手錶。
  第二天,李琳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投案自首,將手錶退還給了江奶奶並賠償1300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暴力方式入戶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鑒於被告人犯罪時未成年,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完)  (原標題:浙江一少女欲出門湊路費 入戶搶劫房東老太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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